今天起,車險改革方案正式實施!六大紅利你都知道嗎?
中改傳媒 大國深改
9月19日根據中國銀保監(jiān)會《關于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車險綜合改革將在全國正式落地實施
車險綜合改革有哪些亮點?服務會不會更好?價格會不會上漲?銀保監(jiān)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預計短期內對于消費者可以做到“三個基本”,即:
價格基本上只降不升
保障基本上只增不減
服務基本上只優(yōu)不差
重磅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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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改革后,交強險責任限額大幅提升,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
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
同時,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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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盜搶險納入車損險主險保障
目前,商業(yè)車險有4個主險,分別是機動車損失保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
很多車主除了第一年買車的時候被捆綁購買盜搶險,大部分時候都不會單獨購買盜搶險。因為車主認為,盜搶險的保費并不便宜,而發(fā)生全車盜搶的概率極低,并不劃算。
而在《指導意見》中,盜搶險從主險中刪除,相關責任添加到了機動車損失保險中。條款修訂后,消費者無需考慮是不是要單獨購買盜搶險,如果車輛被盜竊、搶劫、搶奪,同樣可以通過車損險獲得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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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地震及其次生災害不再免賠
機動車全車盜搶納入車損險主險,新的機動車示范產品的車損險主險保險責任,還增加了地震及其次生災害、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fā)動機涉水等保險責任。
擴大保障的同時,對實踐中容易引發(fā)理賠爭議的免責條款進行了刪除,如將“地震及其次生災害等”剔除免責條款。也就是說,我國車險產品基本覆蓋了地震、臺風、洪水等主要巨災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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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支持車險模式創(chuàng)新,安全記錄好的車主保費更便宜
支持行業(yè)制定新能源車險、駕乘人員意外險、機動車延長保修險示范條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車和具備條件的傳統(tǒng)汽車中開發(fā)機動車里程保險(UBI)等創(chuàng)新產品。
何為UBI,創(chuàng)新之處在哪里?
UBI中文名為“無賠款優(yōu)待系數”,指的是根據使用車的情況來定損買保險的商業(yè)模式。如果車主駕駛行為好,違章少,里程少,買保險金額就少,來鼓勵車主文明駕駛,少出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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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保費下降大勢所趨
改革將讓保險公司承擔更多賠償責任,在讓利消費者的同時,保險公司整體賠付率預計將出現(xiàn)一定程度的上升。這與車險綜合改革“增保、降費”的目標一致。
《指導意見》將商車險產品設定附加費用率的上限由35%下調為25%,預期賠付率由65%提高到75%。支持財險公司報批報備附加費用率上限低于25%的網銷、電銷等渠道的商車險產品。
實際操作中,附加費用率可以簡單理解為手續(xù)費率。在今年4月由中國銀保監(jiān)會財險部下發(fā)《示范型商業(yè)車險精算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中,附加費用率上限由35%下降到30%。
體現(xiàn)出監(jiān)管打擊車險價格戰(zhàn)的態(tài)度更加明確。對于車主來說,這意味著買車險時獲得的“福利”將會縮水。
8月25日起,部分地區(qū)車險出單手續(xù)費正式下調,下調幅度根據險企車險業(yè)務規(guī)模而定,人保財險、太保財險、平安財險三家財險巨頭下調幅度最大,部分地區(qū)最低上限已下調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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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新規(guī)實施后,對車主產生一系列積極影響
1、交強險責任限額大幅提升
有責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2、商車險保險責任更加全面
新的機動車示范產品的車損險主險保險責任增加了機動車全車盜搶、地震及其次生災害、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fā)動機涉水等保險責任,刪除了事故責任免賠率、無法找到第三方免賠率等免賠約定,刪除了實踐中容易引發(fā)理賠爭議的免責條款,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車險保障服務。
3、商車險產品更為豐富
增加了駕乘人員意外險產品,包括代送檢、道路救援、代駕服務、安全檢測等內容的車險增值服務特約條款,為消費者提供更加規(guī)范和豐富的車險產品及服務。
4、商車險價格更加科學合理
保險業(yè)根據市場實際風險情況,重新測算了商車險行業(yè)純風險保費,同時,商車險產品設定附加費用率的上限由35%下調為25%,預期賠付率由65%提高到75%,車險產品費率與風險水平更加匹配。
5、車險產品市場化水平更高
逐步放開自主定價系數浮動范圍,第一步將自主定價系數范圍確定為[0.65-1.35],第二步適時完全放開自主定價系數的范圍。
6、無賠款優(yōu)待系數進一步優(yōu)化
改革實施后,商車險無賠款優(yōu)待系數將考慮賠付記錄的范圍由前1年擴大到前3年,對于偶然賠付消費者的費率上調幅度將降低。
改革前后對比圖↓↓↓
“保護消費者權益”是本次車險綜合改革的主要目標。責任限額的提升、險種責任整合,以及無賠款優(yōu)待系數記錄范圍擴大到前3年,都有利于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車險服務,更好發(fā)揮保險經濟補償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作用,從而更好地滿足消費者風險保障需求。
還有車主最關心的熱點問題↓↓↓
車險綜合改革后,交強險責任限額增加后采用什么方式過渡?
答:中國銀保監(jiān)會發(fā)布的《關于調整交強險責任限額和費率浮動系數的公告》明確,調整后的責任限額和費率浮動系數從2020年9月19日零時起實行。截至2020年9月19日零時保險期間尚未結束的交強險保單項下的機動車在2020年9月19日零時后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責任限額執(zhí)行;在2020年9月19日零時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責任限額執(zhí)行。
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示范條款修訂的主要亮點有哪些?
答:一是擴大保險責任提升保障,本次條款修訂增加了包括自然災害在內的保險責任;二是險種整合體系清晰,將原來主險-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并入主險-機動車損失保險,原有12個附加險及特約條款,6個并入主險,無需單獨購買,新增5個附加險,其中2個減費附加險及1個增值服務特約條款。
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包括哪些主險?
答:主險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共三個獨立的險種,投保人可以選擇投保全部險種,也可以選擇投保其中部分險種。
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中車損險的責任擴大了哪些?
答: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中車損險條款增加了機動車全車盜搶損失、自燃及不明原因火災損失、玻璃單獨破碎損失、發(fā)動機涉水損失、無法找到第三方的車輛損失、各項事由免賠率等責任。
王某僅承保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機動車損失保險,車輛涉水行駛造成發(fā)動機受損,是否能夠賠償?
答:可以賠付,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機動車損失保險條款中將車輛涉水熄火導致發(fā)動機的損失納入主險車輛損失險賠付范圍內。若購買了機動車損失保險且附加發(fā)動機進水損壞除外特約條款的情況下雖然可以降低保費,但是不屬于保險責任,則不予賠付。
張某購買了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機動車損失保險,將車輛停放在車位起火燃燒,公安消防部門對起火原因鑒定為“燃燒嚴重,起火原因無法核實”,是否能夠賠償?
答:可以賠付,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機動車損失保險條款中將自燃、不明原因的火災,納入主險車輛損失險賠付范圍內。
購買了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機動車損失保險,張某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出險后能否正常賠付?
答:可以賠付。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中,機動車損失保險條款對比2014版車損險條款中責任免除部分: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zhí)行任務的警車、載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或牽引掛車的機動車此類情形的責任免除予以刪除。
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中包括哪些附加險?
答:包括附加絕對免賠率特約條款、附加車輪單獨損失險、附加發(fā)動機進水損壞除外特約條款、附加法定節(jié)假日限額翻倍險、附加醫(yī)保外醫(yī)療費用責任險、附加機動車增值服務特約條款、附加新增加設備損失險、附加車身劃痕損失險、附加修理期間費用補償險、附加車上貨物責任險、附加精神損害撫慰金責任險。
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的附加險相比以往有什么改變?
答:一方面是將原來的一條主險(機動車全車盜搶險)和一些附加險并進了主險保險責任,使主險保障范圍更寬,以便更好地維護消費者利益。另一方面新增加了附加條款,且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開發(fā)特色附加險條款,可以豐富保險產品種類,加大投保人的選擇余地。
商業(yè)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第三者責任保險責任限額發(fā)生了什么變化?
答:責任限額從5萬-500萬檔次提升到10萬-1000萬元檔次。
機動車損失保險條款修訂的簡單概括?
答:車損險保險責任描述更為簡化,列明式保險責任改為概括式三大保險責任: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全車盜搶
示范條款第三者責任險條款修訂主要刪除了哪些責任免除事項?
答:第三者責任險條款主要刪除了以下責任免除事項:①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zhí)行任務的警車、載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或牽引掛車的機動車;②駕駛出租機動車或營業(yè)性機動車無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fā)的許可證書或其他必備證書;③學習駕駛時無合法教練員隨車指導;④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未按規(guī)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⑤被保險機動車政府征用期間;⑥地震及其次生災害。
車險綜合改革給車險增值服務帶來了哪些變化?
答:本次修改條款的重心更傾向于滿足消費者的各類需求,將極大提升消費體驗。首次將路救援服務、車輛安全檢測、代為駕駛服務、代為送檢服務四項增值服務產品化,在提升消費者體驗的同時,解決了車險市場給予消費者的服務不規(guī)范不合格的問題,也極大避免車險市場長期存在的給予消費者合同外利益、數據不真實等違法違規(guī)問題。
消費者可以選擇的車險增值服務有哪些?
答:保險公司通過車險增值服務特約條款,給客戶提供的增值服務主要有以下四類,客戶可以根據自身的需要選擇投保全部特約條款,也可以選擇投保部分特約條款。增值服務的內容主要包含以下四類:1. 道路救援服務。主要包含單程50公里以內拖車;送油、送水、送防凍液、搭電;輪胎充氣、更換輪胎;車輛脫離困境所需的拖拽、吊車;2. 車輛安全檢測服務。主要包含10項檢測內容;3. 代為駕駛服務。保險公司提供單程30公里以內的短途代駕服務;4. 代為送檢服務。由保險人或其受托人代替車輛所有人進行車輛送檢。
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執(zhí)行后,是否可以將之前承保的舊條款換成新條款?
答:不可以。前期簽訂保險合同時,如果當事人依據法律的規(guī)定訂立合同,合同的內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規(guī)定,則合同一旦成立便會自然產生法律約束力,投保時簽訂哪個條款就按照簽訂時的條款文本約定內容執(zhí)行,新舊條款不能相互替換。
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中減費條款有哪些?
答:減費條款有兩款,分別為:附加絕對免賠率特約條款、附加發(fā)動機損壞除外特約條款??蛻暨x擇購買這兩款附加險后,對應的保險責任進行了縮減,保費隨之也會降低。
來源:中國銀保監(jiān)會官網
責任編輯:劉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