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啦 拒收現金是違法的!
——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 工商銀行寧德屏南支行在行動
“我掃你,還是你掃我”“老板,掃哪里”,掃碼支付,誠然已經改變了我們原先“帶錢出門”的生活習慣,給買賣雙方都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是為求方便拒收現金的行為,允許嗎?
答案是:不允許,并且是違法的!
根據2018年央行發(fā)布《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8]第10號》,公告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因此,拒收人民幣是違法的,任何個人、單位有其履行的責任與義務,并受廣大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
根據人民銀行網格化管理要求,按照“誰開戶誰負責”和“營業(yè)網點2公里以內分區(qū)包片”的原則,工商銀行寧德屏南支行在全轄區(qū)范圍對營業(yè)網點開戶客戶、代收客戶、周邊商戶全方位、持續(xù)性的開展“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宣傳活動,向廣大群眾和商戶普及人民幣知識,引導社會公眾正確認識及使用人民幣現金,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在宣傳整治拒收人民幣活動現場,一位老奶奶就訴說了她的困擾:“有一次,我去購買生活用品,付錢的時候收銀員以沒有零錢為由,要求我要用微信或者支付寶掃碼,我一個上了年齡的老人家哪里會什么掃碼,最后付不了錢,東西也沒買成。”
該支行利用地理位置優(yōu)勢,通過營業(yè)網點電子屏投放、電視及自助設備操作界面展示宣傳標語,在柜面擺放相關宣傳資料,對前來辦理業(yè)務的周邊商戶普及人民幣基本小知識;同時深入社區(qū)開展主題宣傳活動,工作人員走進超市、藥店、快餐店、服裝店等商戶發(fā)放宣傳折頁,向商戶詳細講解拒收人民幣行為所產生的后果,同時現場兌換商戶留存的殘損人民幣。
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并不是打擊電子支付,而是保障公眾對支付方式的選擇權,有效維護消費者特別是弱勢群體消費者,特別是一部分老年群體的合法權益。工商銀行寧德屏南支行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增強周邊商戶自覺守法意識,更提高商戶對整治拒收現金行為相關政策的認知,為維護人民幣的正常流通秩序,營造了良好健康的金融環(huán)境。
( 通訊員 張恩明 阮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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