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防溺水 珍愛生命
朱子伯
6月21日,重慶潼南區(qū)米心鎮(zhèn)8名小學生結伴至附近河灘玩耍,期間1名學生不慎失足落水,其余7名學生前去施救,一并落水。6月22日7時10分,經(jīng)全力搜救,8名落水青少年全部被打撈出水,均已無生命體征。
人命關天。從網(wǎng)絡上看到這條消息,筆者和所有讀者一樣,無比震驚,無比痛心,因為沒有人愿意看到悲劇發(fā)生,更何況是四五六年級花季小學生的逝去。
每到暑期,總能在網(wǎng)絡和報紙電視上看到青少年溺亡事件,據(jù)相關部門統(tǒng)計,溺水已經(jīng)是我國1至14歲兒童意外死亡的首因。筆者曾經(jīng)在4年前的今天,因廣東省揭陽市4名剛剛參加完高考的學生在水庫玩水時不慎溺水身亡事件,寫了《安全教育守護生命》的網(wǎng)評,現(xiàn)在再談談未成年人的安全與安全教育問題。
在下非常贊同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王大偉教授的觀點,未成年人在幫助他人時,要把“見義勇為”和“見義巧為”好好結合起來,這樣才不至于在救助他人的時候傷到己身。
從媒體報道表明,此次溺水事件中,7位孩子是為了救助同學而犧牲的,這種舍己救人的義舉,自古以來都是中華民族所推崇的,像司馬光砸缸救人、孫叔傲勇斬雙頭蛇等彪炳千秋。然而少年兒童因其施救能力有限,遇到危難之時,最好的辦法是“巧為”。
因為,人身難得。生命是人世間最可寶貴的東西,每個個體的生命都只有一次生存于世的機會,無論富貴抑或貧賤,無論強大還是弱小,在生命面前,一切似乎都顯得無足輕重。因此,每個人都必須珍視敬重生命。古人說,君子不立于危墻之下;身體發(fā)膚受之父母,不敢輕易毀傷等等,無不告誡蕓蕓眾生要愛惜自己的性命。
《論語》中有一段我們耳熟能詳故事,夫子約幾個學生談論人生志趣,子路、冉有等都大談高大善的崇高理想,唯有曾點的人生目標跟其他同學迥異,他說:“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
當學生們正在期待老師的點贊時,夫子出乎意外地說:“吾與點也。”我猜想,孔子贊成曾點的志向,除了他一向主張的天下和諧、為政以德的“修齊治平”原則外,難道不正是他一以貫之地對生命至上的終極關懷嗎?你看曾點組織十幾人游泳,既有兒童,又有成年人,即使小孩子出點意外,也有成年人呵護,可保無虞。
水是生命之源,可不諳水性,它也可能變身洪水猛獸,奪人性命,溺水慘劇便是如此。如何做到既親水樂水又不為之所傷害,加強安全保護意識和培養(yǎng)應急救援能力,二者不可偏廢。
安全教育實際上是一種活著的教育與生存本領的養(yǎng)成,家庭、社會、學校等都有不可推脫的責任,只有三方齊抓共管,并通過長時間的訓練、體驗,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才能得以提升。簡而言之,有條件的學校,應該組織開展生存技能培訓,把游泳、攀登等作為學生的必修課;不具備教學條件的,通過家長和社會的配合,創(chuàng)造條件,加強培養(yǎng)學生應急反應以及救援能力。
責任編輯:陳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