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屬中小學教師指導學生參加省級及以上各類競賽獲獎可獲補助
全國奧賽獲獎最高可補助3萬元
寧德網(wǎng)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孫麗晶)記者從寧德市教育局獲悉,為鼓勵市屬中小學教師和學生積極參加省級及以上各類競賽,提高寧德市總體參賽水平,提升學生綜合素質(zhì),近日,市教育局制定并印發(fā)了《寧德市屬中小學教師指導學生參加省級及以上各類競賽獲獎補助辦法(試行)》,對補助對象、范圍和標準做了規(guī)定。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可參照本辦法,結合實際出臺縣本級辦法。
該《辦法》補助對象為承擔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定的各類競賽賽前學生(注:市屬中小學在籍學生)輔導培訓工作的指導教師。指導教師原則上是參賽學生所在學校的教師,或者市教育局指定或認可的指導教師,且限于指導本人所從事專業(yè)學科相關的賽事。
其中,在全國數(shù)學、物理學、化學、信息學、生物學五項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國家級一等獎補助3萬元、二等獎補助2萬元、三等獎補助1.5萬元;獲福建省一等獎補助1萬元、二等獎補助5000元、三等獎補助2000元。
在高校自主招生認可的競賽(以高校自主招生簡章為準)中,獲國家級一等獎補助1萬元、二等獎補助5000元、三等獎補助2000元;獲福建省一等獎補助2000元、二等獎補助1500元、三等獎補助1000元。
在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定的省級及以上中小學生體育、藝術、文化、科技、學科、語言文字等各類競賽中,獲國家級一等獎補助5000元、二等獎補助3000元、三等獎補助2000元;獲福建省一等獎補助1500元、二等獎補助1000元、三等獎補助500元。
據(jù)了解,獲獎的時間及補助等次的認定以主辦單位發(fā)文或?qū)W生獲獎證書為準。獲獎等級如設置為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按獲特等獎對應上表中一等獎標準予以補助,獲一等獎對應上表中二等獎,依次類推予以補助。如設置為按名次排列的,1~2名為一等獎,3~4名為二等獎,5~6名為三等獎,對應上表予以補助。同一項(學科、作品)競賽,在福建省或全國分別獲獎,補助金按獲獎最高級別標準發(fā)放??鐚W年度又獲高一獎級的,其補助金的差額部分在下一學年度補發(fā)。跨省區(qū)域性(如:華東地區(qū))競賽獲獎的,參照省級補助標準發(fā)放。集體項目獲獎的,按上述補助標準的2.0倍予以補助。由單項獎組成的團體獎,按單項獎勵,不重復計算。在國內(nèi)外舉辦的國際性競賽中獲獎的項目原則上參照國家級比賽給予相應補助。
需要注意的是,未按市教育局要求辦理申報審批手續(xù)的,以及競賽參賽隊(作品)與獎項設置數(shù)量相同或參賽隊(作品)數(shù)總少于4個(件)的,不適用于該補助辦法。
補助按賽前申報、復核確定、發(fā)放補助程序進行。由指導教師填寫《寧德市屬中小學教師指導學生參加省級及以上競賽申報表》并附競賽正式通知及組織章程等材料,于賽前按參賽項目管理歸屬報市教育局相關科室審核、分管領導審批。每學年度末(一般為6月份),市教育局相關科室匯總市屬中小學教師指導學生獲獎補助情況,制作發(fā)放補助金預算并按程序報批后,統(tǒng)一撥付相關學校頒發(fā)給指導教師。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