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決定追授楊春同志“全市優(yōu)秀共產黨員”稱號并開展向楊春同志學習活動
寧德網消息(閩東日報記者 鄭雨桐) 1月26日,中共寧德市委作出關于追授楊春同志“全市優(yōu)秀共產黨員”稱號并開展向楊春同志學習活動的決定。
楊春,1969年5月生,1991年8月參加公安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蕉城分局石后派出所所長、刑偵大隊大隊長、副局長。2019年1月23日凌晨因長期超負荷工作,積勞成疾,在單位值班時突發(fā)心梗,不幸因公犧牲,年僅49周歲。
決定指出,楊春同志是全市深入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好模范,是用生命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對公安機關提出的“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zhí)法公正、紀律嚴明”總要求的好典型。他長期奮斗在公安基層一線、尖刀警種部門,敢于斗爭、懲惡揚善,敢于擔當、追求卓越,用實際行動體現了“黨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兒子”的品質標準。
決定要求,要學習弘揚他忠誠擔當、獻身使命的政治品質;學習弘揚他嫉惡如仇、敢于斗爭的鐵警風范;學習弘揚他心系群眾、服務基層的公仆情懷;學習弘揚他扛旗領跑、勇挑重擔的趕超精神;學習弘揚他淡泊名利、廉潔奉公的高尚情操。全市各級黨員、干部要把學習楊春同志的先進事跡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結合起來,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結合起來,進一步強化“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定自覺地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定自覺地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全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貫徹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項決策部署,從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進一步激勵廣大黨員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為全市堅持高質量發(fā)展落實趕超,全面實施“一二三”發(fā)展戰(zhàn)略,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責任編輯:鄭力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