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提取條件,優(yōu)化貸款政策,寧德發(fā)布公積金新政→
2025年3月20日,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025年第一次全體(擴大)會議審議通過了《寧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和《寧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將于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形勢特別是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fā)生變化,住房公積金制度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zhàn),2024年6月20日,我省出臺了《福建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和《福建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公積金提取管理,加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有必要對《寧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和《寧德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寧房金管〔2021〕5號)進行修訂。2024年9月以來,市公積金中心開展修訂工作,經多次征求意見后修改完善,形成《寧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和《寧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具體內容
(一)《提取辦法》調整的主要內容
1.放寬提取條件。一是取消優(yōu)先償還公積金貸款限制,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正常的,申請?zhí)崛r無須優(yōu)先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二是取消距上次離職提取時間限制,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yè)的,無須距上次同樣理由提取滿兩年。三是職工父母、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職工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償還住房貸款本金,住房貸款含公積金貸款及商業(yè)貸款。四是困難類提取擴大到職工家庭,職工家庭存在嚴重生活困難的,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家庭指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五是支持異地購房還貸提取,異地購房還貸提取不再要求為戶籍地或工作地。
2.規(guī)范提取額度。一是提升提取額度,職工家庭享受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的,可全額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二是明確大病類提取額度,職工本人或配偶、子女、雙方父母因大病申請?zhí)崛〉模商崛〗陜葘嶋H自費支付部分。
3.新增提取規(guī)定。一是明確死亡提取簡易辦理程序,死亡職工賬戶余額轉入本人賬戶或余額五萬元以內由第一順位繼承人來提取的,適用簡易辦理程序,無須提供公證證明或法院裁判文書。二是明確違規(guī)提取處理規(guī)定,明確了職工及其所在單位或相關機構利用虛假材料騙取、套取住房公積金行為的處理規(guī)定。
4.整合文件內容。將往年管委會文件規(guī)定的提取有關規(guī)定整合納入本辦法,如防范套取住房公積金的相關規(guī)定,償還貸款的起始時間規(guī)定,購房與租房提取無須間隔的規(guī)定,自費住院治療五萬元以上和本人特殊情形大病預提取70%的規(guī)定等。
(二)《貸款辦法》調整的主要內容
1.規(guī)范貸款對象和條件。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由“正常連續(xù)繳存一年(含)以上”調整為“正常連續(xù)繳存6個月(含)以上”;明確借款申請人家庭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過或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所購建住房為首套或第二套住房。
2.完善貸款額度核定標準。一是明確借款申請人家庭負債,家庭負債包括該筆公積金貸款月應還款額和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征信報告反映的各項負債月應還款額,家庭負債占家庭月收入的比例為60%以內。二是放寬雙職工認定,借款申請人配偶在異地公積金中心繳存的或屬于在軍隊繳存公積金的現役軍人,可按照雙職工政策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三是優(yōu)化貸款額度計算公式,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因購買本套住房已提取的金額可計入當前賬戶余額參與公積金貸款額度測算。
3.強化貸前管理。明確公積金中心應確認樓棟主體結構封頂后才可受理公積金貸款。明確公積金貸款擔??梢圆扇〉娜N方式,對于以預售商品房抵押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須提供階段性擔保。
4.增加監(jiān)督管理條款。明確了針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借款人及其所在單位可能出現的違反規(guī)定行為,公積金中心有權采取的措施內容。新增借款合同條款,借款人在貸款發(fā)放后停止繳交住房公積金連續(xù)12個月或累計15個月的,公積金中心有權按借款合同約定調整公積金貸款利率至同期LPR水平或提前收回全部貸款余額。
來源: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編輯:劉寧芬
審核:藍青 林珺
責任編輯:劉寧芬
(原標題:放寬提取條件,優(yōu)化貸款政策,寧德發(fā)布公積金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