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奪命保姆”殺死八旬阿婆 開工次日就被辭
東快訊(記者陳欽祥通訊員林娟余華娟)福清一年近八旬的依姆本想雇請保姆照顧自己的起居,不想竟“引狼入室”,雙方僅因20元費用起糾紛,依姆竟惹來殺身之禍。更令人氣憤的是,這個狠心的保姆殺人后還盜走依姆家中的財物。近日,這名涉案保姆被福清市人民檢察院批捕。
年近八旬的林依姆是福清三山鎮(zhèn)人,2015年11月11日,她雇請58歲的長樂婦女馮某到家中做保姆。因不滿意馮某,次日早上,林依姆拿了20元錢給馮某當路費并讓其離開,馮某認為林某給的錢太少沒有收下并心懷不滿。
隨后,當林依姆拄著拐杖從二樓房間準備下樓時,馮某碰撞林依姆致使她從二樓樓梯上摔下,摔在二樓至一樓樓梯的拐彎處,此時的林依姆頭上已受傷流血。馮某見狀就到林依姆房間內(nèi)將其蓋的被子從房間抱出來用于止血和當靠墊使用。
當天下午4時許,林依姆在其住處被人發(fā)現(xiàn)時已死亡,而馮某不知去向。經(jīng)法醫(yī)尸檢初步認定,林依姆系被鈍器擊打頭面部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原來,林依姆摔下樓梯后并不愿意接受馮某的救助,林依姆用拐杖打馮某,馮某就去搶她的拐杖,在搶拐杖的過程中,由于林依姆用手指甲掐馮某的手臂,馮某非常生氣,搶過拐杖后敲打了林依姆頭部兩下。之后,仍未解氣的馮某還到二樓撿了一塊磚頭朝林依姆頭部猛砸了幾下。林依姆被砸后癱倒在血泊中。
據(jù)馮某到案后供述,其當時覺得,“我已經(jīng)把老人給打了,自己已經(jīng)是壞人了,就一時氣憤想打死這個老人。”
殺人后馮某并沒有直接逃離現(xiàn)場,而是心生竊財邪念,對林依姆進行搜身并拿走她身上的400余元。當馮某將滿是鮮血的被子放回原處時,又拿走林依姆放在房間衣櫥中的2600元人民幣。后馮某逃離現(xiàn)場回到家中,并將身上穿的衣服、褲子、鞋子換下,丟棄在福清??阪?zhèn)一干涸的水渠處。
據(jù)介紹,2005年,馮某曾因搶劫罪被長樂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對此,福清一家大型家政公司負責人稱,隨著經(jīng)濟上的富裕和生活節(jié)奏的加快,很多人愿意花錢雇請保姆來照顧自己或家中幼兒或年邁老人。但是,為貪圖方便,特別是在農(nóng)村地區(qū),很少人會去正規(guī)的家政服務機構雇請保姆,而是看著合適就行,甚至不問底細就雇請,這無疑給家人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埋下了隱患。
他提醒市民,雇請保姆務必要到注冊登記的家政公司雇請;要查驗保姆的身份證件,并盡可能要求其開具務工證明;雇主平時應妥善處理好與保姆之間的關系,做到相互尊重、善待保姆。
責任編輯:劉寧芬